走进三门峡 | 政务公开 | 公众服务 | 互动交流 | 本站首页  
阅读新闻

7月1日起车船税将上调

[日期:2007-6-22]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作者: [字体:  ]

  我省的广大车主注意了,如果你今年的车船使用税还未缴,那就抓紧去缴纳。我省7月1日起执行的新车船税标准与现在比起来将全面上调,现在缴,还能享受“老价钱”的优惠。

  据介绍,我省现行的车船税标准是1987年制定的,10座以下的载人汽车每辆车每年缴120元,11座至40座的客车每辆车每年缴160元,41座以上的每辆车每年缴200元。新标准执行后,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税480元,10座至19座的中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420元。(记者高亢实习生泮涛)

阅读:495
上一篇: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录入:smx01
下一篇: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 评论】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