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是对社会上交的诚信业绩单。市场主体应当主动、尽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积累自身信用。如需咨询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2802260
市人社局:8525821(养老保险) 2773365(医疗保险) 2823223(失业保险) 2819398(工伤与生育保险)
市统计局:2775608
市工商局湖滨分局:2802202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2802242
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2189315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商分局:2751088
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