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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编号: |
200842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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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类别: |
网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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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
为什么不给我的小孩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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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我叫李满峰,是三门峡义马市千秋乡马岭村的村民。我于2003年就来北京工作,2005年我结的婚,我现年29岁,我妻子现年28岁,结婚后就办理了第一胎准生证,在后来的两年我和妻子一直在北京,偶尔也回去一趟,并且我们的准生证也换过了,(没有过时)去年我们添了一个小孩,我妻子出院后我就给我们大队管计划生育的人打电话说要报户口,当时是今年的正月十四。她说乡里面没有人办不成为借口,没有给我办理。并且说是正月十六见面再说。因为我有事情我在十六之前就回北京了。把我报户口的事情交给我哥办理,我大哥去找了管计划生育的,她说:“因为我们结婚后在这两年内我媳妇没有孕检,我的户口已经给停止办理了。”我感到很纳闷。不知道是不是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我大哥在后来又去找她,她说等我回来后,办理了计划生育流动证再给办理我小孩的户口。我现在想问一下。她们的这种做法对吗?我媳妇是剖腹产,她明明知道五年内我们不可能要小孩的情况下,这么办。是不是符合一个做基层干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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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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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市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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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08-4-22 10: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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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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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满峰先生您好:来信收到.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十分具体,必须按程序办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当地计生部门应该没有问题,您应该在孩子出生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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