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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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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鼠标点击查看) |
袁文忠 索继军 李长周 孙中仁 莫瑞庄 王国刚 郑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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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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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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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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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98-2922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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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398-2922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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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
http://smx.haq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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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mxzjj039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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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质量工作的监督和行政执法综合部门,承担着《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任务。具体负责全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进名牌战略,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定检计划的制定、免检产品的申报;负责全市的计量器具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全市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98人,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46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37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部职工239人,占全市系统398人的60%。市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局属1个稽查大队,还有质检中心、纤检所、锅检所、特检所4个事业单位。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辖湖滨区、开发区、义马、渑池、陕县、灵宝、卢氏三县二市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局、事业单位和市局各科室之间既分工明确,又加强合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有序运转。 |
| 机构组成: |
(一)办公室 电话:2922818 承担省局办公室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机关办公秩序日常管理和全局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的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及信访、提案、年鉴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全局性会议; 4、负责综合性文稿和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的审核工作; 5、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资产管理等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开展综合性调研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电话:2922602 承担省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职称、工资的管理工作; 2、负责市局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备案)及人事档案管理,指导本系统干部管理工作; 3、负责本系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4、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技术工人的资格初审; 5、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7、开展组织人事调研工作; 8、宣传贯彻组织、人事工作方针政策;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电话:2922616 承担省局财务处、计划科技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本系统综合财务、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检测设备和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4、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指导财务管理; 5、承办市局机关、各协会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及各类保险事宜; 6、负责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办科研、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和科技成果的评审; 7、开展计划财务和科技调研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委 电话:2922669 承担市直工委及省局机关党委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本系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 2、负责并指导本系统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党员发展; 3、负责并指导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青妇工作; 4、组织开展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纪检、监察室 电话:2922609 承担省局监察室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并指导本系统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并指导本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并指导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和涉及党纪政纪的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监察、处理工作; 4、开展纪检、监察调研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法规宣传科 电话:2922605 承担省局法规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2、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证件发放工作; 4、负责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和局案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并指导本系统的行政应诉工作; 6、开展政策法规调研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标准化科 电话:2922630 承担省局标准化处、代码中心、条码中心、防伪办下达的责任目标及农业标准化工程 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全市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建全标准体系并负责组织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宣传贯彻强制性标准,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制订全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新产品、进口机电产品、引进技术、重大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7、负责全市商品条形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本系统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9、负责全市防伪技术产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市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开展标准化调研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计量科 电话:2922622 承担省局计量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全市计量检定、校准和计量测试进行监督管理; 4、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并负责全市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5、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计量授权的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放计量检定人员证书; 7、负责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8、负责对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商品量的监督管理; 10、配合省局开展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工作; 11、对本系统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2、开展计量调研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质量监督科 电话:2922611 承担省局监督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全市质量监督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全市产(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3、负责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治理整顿; 4、负责组织国家免检产品、省免检产品申报、审核、报送工作; 5、负责全市生产许可证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 7、负责对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员的管理与考核; 8、负责组织质量仲裁检验,调解质量纠纷; 9、负责对本系统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 10、开展质量监督调研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质量科 电话:2922601 承担省局质量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产品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制定全市质量工作规划、计划和名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并负责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3、负责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全市名优产品质量管理、QC活动成果奖推荐上报工作; 5、负责对本系统质量工作的指导管理; 6、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和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电话:2922600 承担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章; 2、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监督管理; 3、负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参与资格审查; 4、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5、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指导本系统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调研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工作职责 电话:2922613 1、承担省局食品处下达的责任目标; 2、负责宣传贯彻食品质量安全及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4、受省局委托,负责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和企业的现场审查工作。 5、负责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指导各县市区局做好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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