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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三门峡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有关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水法》 《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 地表水 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及跨县(市) 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 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库德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组织、指导全市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知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的实施。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库及滩地的治理合开发;组织建设和挂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河综合防治。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几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