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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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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素芳  宁锁道  杨保屯  赵忠军  茹蔚雯 

 

单位名称:

三门峡市民政局

单位地址:

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8号

邮政编码:

472000

联系电话:

0398-2822958或2182006

传真电话:

0398-2932273

网站地址:

www.smxmz.cn

电子邮件:

smxsmzj@yahoo.com.cn

主要职责: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政办〔2002〕90号),三门峡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监督全市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拟定社团管理地方性政策;负责全市性社团和跨县(市)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财务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指导、监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组织指导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监督实施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申报、褒扬革命烈士;负责评残工作;指导全市各类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特一等伤残军人、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指导全市军供、军人接待转运工作;指导全市军休所(站)的工作;负责落实军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六)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负责筹措、管理、拨发全市救灾款物,做好灾情勘察上报和灾情发布。
(七)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
(九)制定婚姻管理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婚姻服务中介机构;具体承办全市涉外和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核准工作;倡导婚丧习俗改革。
(十)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承办行政区域规划的修订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地名管理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县(市)区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划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核准。

(十二)承办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民政部、省政府下达的与接壤地的边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市)、区间的行政边界纠纷。

(十三)拟定全市社会福利政策和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四)拟定全市殡葬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负责全市儿童收养和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和各类社会福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七)拟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组成:

一、内设14个科(室)
(一)办公室
(二)党委办公室
(三)优抚科
(四)“双拥”工作科(挂三门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五)安置科(挂三门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六)救灾救济科(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七)社会福利科
(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九)社会事务管理科
(十)民间组织管理科
(十一)老龄工作科
(十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
(十三)计划财务科
(十四)纪检委(监察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三门峡市救助站
(二)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
(三)三门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四)三门峡市殡葬管理所
(五)三门峡市康复医院
(六)三门峡市复员退伍军人接待转运站
(七)三门峡市殡仪馆
(八)三门峡市公墓管理处
(九)三门峡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十)三门峡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十一)三门峡市救灾扶贫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