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2001年3月以来,市委、市政府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本次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内容。市政府各部门原有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1551项。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逐条逐项进行了清理,分六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调整、合并行政审批项目1325项,最后仅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26项,精简比例达85%。为巩固清理成果,市编办在各部门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列出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大幅精简,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清理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2001年11月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市自1986年以来颁布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文件551件,最终废止345件,其中政策性252件,规范性49件,政策措施44件;保留179件,其中政策性97件,规范性54件,政策措施28件;修改27件,其中政策性12件,规范性13件,政策措施2件。
三是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促进改革深化发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后,规范保留事项审批、加强审批监管、提高行政效率成了改革深化的重要内容。2001年8月1日,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保留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形成“一门受理,联合审批,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的公开、便捷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入新阶段。
经过紧张的筹备、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于2001年10月14日开始试运行,2002年4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2003年12月1日,为淡化审批、突出服务,三门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市、区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1个部门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54个,工作人员120余人,可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收费事项421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是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心内设科室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办公室、督查科、协调科、监察室,另外成立有党总支、团支部。中心位于市区崤山中路15号,共有审批大厅两个,面积近3000平方米。中心以“便民、高效、公开、廉洁”为服务宗旨,对所有事项实行“一个门受理、一条龙服务”。试运行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本着“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的服务理念,遵照“进一家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服务承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依法行政,规范审批,热诚服务,文明办公,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中心先后荣获“全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十佳诚信单位标兵”、“市级青年文明号”、“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申报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今后,中心将更加努力地搞好各项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