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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

一、贷款卡办理:

办理机构:调查统计科

联系人:蔡雅丽      联系电话:3691805

办理程序: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办卡: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A、注册资金是单位出资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B自然人出资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7、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事业单位办卡:

1、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个体工商户办卡: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5、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二)填写贷款卡申领及年审报告书;

(三)经审核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账户审批

办理机构:营业室

联系人:孙立东      联系电话:3691635

操作规程:

    (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核准的操作规程。

1、收到开户申请资料,审查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

2、审查开户银行提供的开户单位资料是否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要求;

3、审查开户单位是否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资格;

4、符合开户条件的,录入(拷贝)开户单位信息;

5、加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专用章;

6、核发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户除外)登记证;

7、整理装订开户资料。

(二)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备案操作流程。

1、审查开户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开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2、符合开户条件的,录入(拷贝)开户单位信息;

3、整理装订开户资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和撤销的操作规程。

开户银行提供开户单位变更、撤销账户申请书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当地人民银行凭此更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信息。撤销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交回原开户登记证,变更临时存款户应交回原开户登记证。具体处理手续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备案相同。

银行结算账户信息查询操作规程:

(一)要求查询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协助查询通知书;

(二)按协助查询通知书载明单位全称,查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

(三)留存、保管、装订查询单位介绍信和协助查询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