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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到龄企业职工如何提前进行档案预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5-12-15 15:18    文章来源:三门峡人社局

  2025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档案预审。预审对象: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3个月以内,且缴费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的参保人员(含企业职工、档案代管机构的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

  参保企业预约进行档案预审的,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将申请下季度退休人员名单汇总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约进行人事档案预审。

  人事档案保管机构根据存档人员申请,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将申请下季度退休人员名单汇总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约进行人事档案预审。

  自行保管人事档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参保地归属原则,每月12-13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到社会保险业务大厅审核人事档案。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档案可提前六个月直接提交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核。

  所需材料:《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表》、参保人员档案,特殊工种退休按照相关规定报送材料。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延迟)的人员,在满足缴费年限(2029年底前为15年)的前提下,请及时填写《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或《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一并随档案资料提交。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市社保大厅11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398-298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