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三门峡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三门峡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金源矿业鼎立分公司、鑫金源公司违规排放废水、倾倒废渣。三门峡市渑池县水泉洼等铝土矿未设置截水沟,废水汇入3处露天矿坑。
二、整改措施
一是2024年对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金源矿业鼎立分公司、鑫金源公司违规排放的废水抽回处理后再利用,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完成三门峡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违规倾倒的矿渣整治。二是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水泉洼等铝土矿附近区域露天矿坑的治理,完善截排水措施。三是开展全市范围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加强矿山、选矿企业执法检查和指导帮扶,依法查处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灵宝市开展黄金选矿企业排查整治,确保污染物合法合规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金源矿业鼎立分公司、鑫金源公司已将违规排放的废水抽回处理后再利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已对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依法查处,处23.95万元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对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鼎立分公司处55.675万元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对鑫金源公司依法查处,处36.416万元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马蹄沟金矿完成了尾矿库闭库整治。
(二)渑池县对水泉洼、高桥等铝土矿采区进行了生态修复,通过“整、挖、填、植”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地形重塑、恢复地形地貌。一方面,对3个露天采坑进行回填平整,并恢复成耕地或林草地,解决矿区积水问题。另一方面,建设蓄水池5个,现浇混凝土排水渠3371.17米,水泥毯17070.7米,完善截排水设施,矿区排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修复工程于2024年10月7日完成县级自验,2025年9月8日通过市级验收。
(三)开展全市范围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加强矿山企业扬尘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指导帮扶,依法查处矿山、选矿企业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起。灵宝市开展黄金选矿企业排查整治,发现问题48个,全部完成整治,提高了黄金选矿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王宏伟
联系电话:0371—66309230
电子邮箱:zhzfcyx@163.com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