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三门峡失业保险金今年二次上调

发布时间:2025-12-31 08:07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记者从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25年12月1日起,三门峡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迎来今年第二次上调,全市统一调整为2115元/人/月,人均月增长225元。

  此次调标依据河南省人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5〕25号)要求,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其中,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三类行政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不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为2000元/月。

  调整后,三门峡市区、义马市、渑池县、灵宝市、卢氏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均由原每月1890元统一提高至2115元。今年以来,我市已先后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累计实现人均月增长435元,显著提升了失业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为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据悉,此次调标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