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11宗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出让,总出让面积42.87公顷,出让总价款1.42亿元。
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在完成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准入产业、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用地产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建筑系数、绿地率、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明确用地标准、强化履约监管,有效破解项目落地慢、审批环节多、监管不到位等痛点难点,大幅缩短项目落地周期,既为企业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发展空间,也推动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自2022年以来,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行“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出让模式。在土地供应前期,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明确地块使用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核心指标,实现规划条件前置全覆盖。同时,建立规划条件配号及有效性审核机制,依托省级规划管理系统统一配号,供地前严格审核规划条件的有效性、合规性,确保规划条件与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一致,把好项目准入总开关,提升土地“含金量”。
在强化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履约监管的同时,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刚性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严防低效用地与闲置土地。推行“双协议”监管模式,企业通过出让取得工业用地“标准地”后,须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控制性指标、开竣工时间、违约责任,筑牢法定履约依据;《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细化履约节点、验收标准、复核周期、奖惩措施及退出机制,厘清政企双方权责边界,企业按“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有效推动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