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构建矿产资源综合监管新体系
近日,我市印发《推进矿产资源全链条综合监管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压实主体责任、分类精准监管、规范日常巡查、切实整改问题、夯实监管基础等五方面,推出13条务实举措,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科技赋能、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矿产资源综合监管新体系。
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方案》打出“一矿一档+一矿一策”组合拳。依托省级矿业权综合监管审批管理系统,整合矿权登记、勘查开采、生态修复、储量管理、执法监察等全链条信息,为全市持证矿山建立标准化、动态化电子档案。同时,逐矿制定综合监管重点措施清单,推行服务化监管,通过政策宣讲、上门服务、业务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履责”转变。
针对不同类型矿山,《方案》实施分类施策。对持证在产矿山,严格落实勘查、开采、生态修复方案刚性约束,综合运用实地核查、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手段,推广“非接触式”巡查;对露天矿山,升级智慧监管平台功能,整合卫星遥感、电子界桩、高清视频智能分析等技术,深化“天上看、空中拍、地上查、云端管”的立体化监管模式;对地下矿山,借鉴先进地区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运用三维扫描、地质建模等技术,提升地下开采活动的透明度和监管精准性。
在规范日常巡查方面,《方案》明确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巡查体系,市级结合技防等手段,检验日常巡查成效;县、乡两级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建立综合监管台账,确保日常巡查有序进行。同时,依托“一矿一档一策”开展联合重点巡查,强化现场核验,建立问题分级处置与快速上报机制,提升问题发现与源头防控效能。
在问题整改环节,《方案》提出实行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全程跟进、定期汇总、闭环管理,县级负责推进整改,市级负责整改审查。针对“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生态修复滞后、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等顽疾,运用信用监管、预警督办、联合惩戒等措施,倒逼矿业权人依法履责。
此外,《方案》创新提出,加强信息化平台应用与整合,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加快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实现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利用数据分析研判,为风险预警和决策提供支持。
“此次出台的《方案》,是以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与合理利用为核心,以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为支撑,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各项监管举措落地落细,全力实现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