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交企业“算清账” 为市民出行“提服务”
近日,市政府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规范公交企业成本核算与营运收入,科学界定政策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促进公交服务提质增效,保障我市公共交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据悉,《办法》的制定是落实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回应市民出行关切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2月,我市出台推动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制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列为重点任务。2025年7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在借鉴省内先进地市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履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基础上,牵头起草并完善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
《办法》核心在于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机制。通过明确成本构成、核定补贴标准、划分亏损性质,既保障公交企业基本运营资金需求,有效化解历史债务,确保人员工资发放和车辆正常运维,助力企业走出“生存困境”;又通过将财政补贴与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优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从而倒逼服务提升。
《办法》实施后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促进公交服务优化,企业更有动力优化线路布局、增加运力投放、缩短发车间隔、提高准点率,减少市民候车时间。保障运营稳定可靠,稳定的资金支持可避免因经营困难导致的线路异常、服务中断等问题。改善群众乘车体验,推动车辆设施更新维护与服务行为规范,降低投诉率。确保优惠政策落实,保障低票价及老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优惠乘车政策持续有效,减轻群众出行负担。
《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城市公交运营企业,成本规制指标将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周期原则上为3年。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机制迈向更加科学精细的新阶段,有利于形成“政府监管到位、企业规范运营、群众满意出行”的多赢格局,为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