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湖保护治理实现系统性提升
河湖长治,生态常新。河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自全面推行以来,我市河湖生态面貌发生了历史性、根本性改变,河湖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尤其是“十四五”期间,全市系统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全域河湖“有人管、定期护”。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和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将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和槐扒黄河提水工程2个重大引调水工程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共设立各级河长1108名,每年巡河5万余次。建立全市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生态环境、河务等多部门力量,研判河湖治理难点,解决河湖重大事项,助力河湖水质改善和生态功能恢复,筑牢水环境安全屏障。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河湖行洪能力和生态环境明显提升。作为黄河入豫第一站,我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敢于较真碰硬,以实施“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切入点,连续发布5个市总河长令,集中解决一大批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强力治“砂”,取缔一批非法采砂场,销毁一批非法采砂机械工具,抓获一批违法采砂人员,滥采河砂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强力治“乱”,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000余个,并在市河长办设立检察官联络室,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新路径,累计向检察机关移交河湖问题150余件,全部得到有效处置。系统治“岸”,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建筑物、构筑物5800余平方米和影响行洪阻水林木8.6万平方米,有效提升河湖行洪能力。
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围绕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高质水经济、科学水管理,我市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十四五”期间,洛河卢氏县城区段、弘农涧河灵宝市城区段被命名为“河南省美丽幸福河湖”,并获得省政府资金奖励。全市共建成省、市、县三级美丽幸福河湖和幸福河湖19条,幸福河湖总长达209.8公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极大提升。
“展望‘十五五’,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强化河长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让每一条河流都清水潺潺、岸绿景美,每一片湖面都鸥鹭翔集、渔舟唱晚,让沿岸群众推窗见绿、临水而居,在亲水乐水中共享生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