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广大农民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补齐民生发展短板,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网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我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在推进城乡互通方面,强化农村与城镇基础设施的布局衔接,加快实现县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功能互补,有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同时,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农村倾斜,以“一库一单”项目管理模式为抓手,推动基础设施向自然村(组)延伸覆盖,不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为确保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我市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责任,落实管护资金保障,实现建设、管理、维护一体化推进,让每一项设施都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幸福宜居乡村。在农村公共服务提升方面,我市坚持普及普惠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将乡镇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短板,我市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让农民看病更方便;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等设施,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此外,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让村民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我市以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持续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有效释放土地经营活力。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集体家底,明晰产权归属。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元化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为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我市不断加强政策扶持和人才培育,积极吸引外出人才返乡创业,让农民真正成为改革发展的受益者,实现集体增收与农民致富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