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号《关于优化小型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门诊部集中采购抢救药品的建议》
提案者:李喆
主办单位:市医保局
市医保局办理答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既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它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重要载体。
一、关于所提建议答复
(一)关于建议建立智能预测系统,精准匹配需求。我市依托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统筹建设县域中心(云)药房。改扩建现有县域医共体内药房为标准化药品储运仓库,冷链药品的贮存、运输、管理,确保温湿度全程可控且可追溯。分步提升县域内慢性病、常见病、急救等药品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基层特别是偏远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不及时、品种不齐全、近效期药品浪费等现实问题。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已经安排相关人员到郑州参观学习县域集中(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建设事宜,准备着手开展建设预算和申请准备,逐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计划2025年年底,中心(云)药房县域覆盖率不低于50%;2026年10月31日前实现县域全覆盖。(二)关于建议构建区域联盟,共享资源信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统一用药目录的基础上,由牵头医院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网上采购药品(含抢救药品),形成区域集采优势,实现以量换服务。(三)关于建议实施集中采购与分散配送相结合的策略。积极争取建立药品集中配送中心,优化偏远地区药品配送。对成员单位用药需求,由专人专车逐级分拨配送。(四)关于建议医务人员专业技能。持续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线培训工作。截至2024年年底,我市完成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线培训12643人次,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五)完善急救药品储备管理。督促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加强应急(抢)救药品统一储备,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及时上报药品短缺和处置应对情况,统筹做好成员单位间药品余缺调度和调配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关于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和加强政府支持力度等建议,对下一步推进工作很有参考意义,我们将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在依法依规调整集中采购药品目录时,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急救药品的特殊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药品品种和剂型,优化药品结构,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更好满足基层急救用药的实际需求。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县域中心(云)药房建设,优化药品配送体系,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急救药品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