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三政〔2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确保全市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8%;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5%;
3.粮食总产量5亿公斤,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5.税收收入增长12%,税收占比达到70%;
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在全省的位次比上年大幅提高;
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
8.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4%;
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
1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00.4亿元,增长速度在全省的位次不低于第12位;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1.1亿美元,增长速度在全省的位次不低于第10位;
1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1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
1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1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万人;
16.农村贫困人口脱贫5.3万人。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
一、共同性目标(300分)
以三门峡市党政系统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全市2018年度共同责任目标为准。
二、经济、社会发展和本职工作责任目标(700分)。具体如下:
各县(市、区)目标
义马市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税收收入完成1039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70%(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97595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9313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0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0.047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5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25分);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25分);
16.新增入库“四上”企业32个(20分);
17.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1家(5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渑池县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5%,税收收入完成2000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76.8%(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704340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2861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1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3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1.6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0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20分);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分);
16.农村贫困人口脱贫5000人(20分);
17.新增入库“四上”企业35个(15分);
18.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5家(5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湖滨区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9%,税收收入完成660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76%(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391317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6706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8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二)一般目标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5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0.1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0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5%(20分);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分);
16.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300人(20分);
17.新增入库“四上”企业45个(20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陕州区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税收收入完成1430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80%(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781515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7738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1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3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0.75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0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20分);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分);
16.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0000人(20分);
17.新增入库“四上”企业40个(20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灵宝市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税收收入完成1694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70%(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872550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9564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1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1.7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0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5%(20分);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分);
16.农村贫困人口脱贫6000人(20分);
17.新增入库“四上”企业58个(20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卢氏县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税收收入完成521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73.8%(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276238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9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2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0.75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0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5%(20分);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分);
16.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00人(20分);
17.新增入库“四上”企业24个(20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重点目标(7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税收收入完成310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91%(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09797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2646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1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5分);
1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00人(25分);
11.粮食总产量0.05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25分);
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25分);
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5分);
14.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5%(25分);
15.农村贫困人口脱贫700人(25分);
16.新增入库“四上”企业12个(25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经济开发区
重点目标(7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5%(7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税收收入完成20000万元,税收占比达到89%(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70分);
6.实际利用省外资金70648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315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40亿元(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9.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0人(40分);
10.粮食总产量0.003亿公斤,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4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30分);
1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30分);
13.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30分);
14.新增入库“四上”企业26个(30分)。
前置类扣分因素,不设基准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民生实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政府部门责任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8%(100分);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100分);
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100分);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完成省定任务(100分);
5.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做好全市221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和稽查工作,保证中央投资项目和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和推进(45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任务(40分);
8.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3.5%左右(40分);
9.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40分);
10.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5亿元(5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粮食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年完成粮食收购5000万公斤(300分);
2.全年完成粮食销售5000万公斤(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认真做好粮食市场监管,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和收购资格审核,规范流通秩序(35分);
4.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30分);
5.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确保储粮安全,不发生责任事故(30分);
6.积极做好军供、救灾和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不出现脱销断档(30分);
7.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率达100%(3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13.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14家(5分)。
市教育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300分);
2.建成2个标准化数字校园、3个实训基地(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大成人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完成3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60分);
4.完成市级以上教师培训5000人(55分);
5.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科技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在全省的位次比上年大幅提高(200分);
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以上(200分);
3.全年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新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5家(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组织科技下乡3次(65分);
5.全年专利培训人员200人次(60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8.5%(300分);
2.完成省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专项工作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55%(65分);
4.全市地方黄金产量10吨,全市地方煤矿原煤产量24万吨(60分);
5.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5亿元(1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13.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3家(5分)。
市民政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及时率达100%(150分);
2.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完成省定提标任务,达到省考核标准,落实率达100%(150分);
3.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100分);
4.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安置率达100%(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50分);
6.灾民生活妥善安置率达100%(30分);
7.对符合培训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达100%(30分);
8.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底前兑现率达100%(30分);
9.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25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财政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119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占比70%,比上年增长12%(150分);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14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150分);
3.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4%(100分);
4.达到省确定的政府债务合理区间范围(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全市基金收入完成11亿元,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6亿元(55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项(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合计增长30%(50分);
7.完成市级政府采购规模85000万元(5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5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5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2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50分);
3.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6000人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2万人(40分);
5.全市增发创业担保贷款3.7亿元(40分);
6.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市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35分);
7.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务(1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环保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100分);
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100分);
3.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1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优良天数227天以上,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目标(100分);
5.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65分);
7.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结案率达96%(6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城乡规划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百年崤函——三门峡2057远景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300分);
2.完成《中心城区建设提质规划》和三门峡国际文博城周边区域、三门峡职教园区、连霍高速东西出入口等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及城市风貌、雕塑小品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规划审批任务,加强批后监管,严查违法建设(50分);
4.启动《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工作(40分);
5.出台《三门峡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规定》(35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城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2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3.完成陈宋坡垃圾分拣场一期填埋场建设,确保垃圾进场处理(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40分);
5.继续推行以克论净、深度清洁“双5”标准,年底前“双5”标准达标率达90%,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40分);
6.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实现垃圾密闭化转运(35分);
7.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确保义马、渑池、卢氏县年底前省达标验收(3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2.打通茅津中路(文明路至和平路)等城市断头路4条,升级改造、专项维护永安街(崤山路至虢国路)、甘棠路西侧道路(崤山路至黄河路)等城市道路9条(150分);
3.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5%(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5%(35分);
5.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9亿元(30分);
6.市区路灯主干道亮灯率达99%,支干道亮灯率达95%;市区路灯亮灯率达98%(30分);
7.新增物业维修资金2000万元(3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0亿元(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16.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1家(5分)。
市交通运输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实现三淅高速豫晋省界至灵宝段建成通车;加快蒙华铁路公铁两用桥南引桥及南引线、国道310三门峡段改建进度;实质性开工建设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栾川至卢氏高速和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洛宁段;完成投资39.5亿元(3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全市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3%(40分);
4.开展国道209市区段改线前期工作(30分);
5.完成国道209涧河大桥改造工作(30分);
6.建设商务中心区公交停车场(30分);
7.淘汰货运黄标车35辆,公交车55辆(3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5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水利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2.落实防汛责任制,完成安全度汛任务(150分);
3.完成义马市、陕州区移民后期扶持避险解困试点项目(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4个县(市、区)的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任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40分);
5.新增坡改梯田面积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30分);
6.小水电年发电量8000万千瓦时(30分);
7.认真抓好移民人口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30分);
8.确保槐扒黄河提水工程安全运行,保证渑池、义马两地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30分);
9.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5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农业畜牧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粮食总产量5亿公斤以上(150分);
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种养结构目标(150分);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00分);
4.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40分)
6.全市果品总产量达23亿公斤,新发展水果面积10万亩(40分);
7.肉类产量10.8万吨,禽蛋产量5.2万吨,奶类产量4.5万吨(40分);
8.菌类总规模达到2亿袋(35分);
9.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5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5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7.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林业园林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25.6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55.9万亩(200分);
2.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150分);
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50)。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林业育苗1.28万亩,完成义务植树700万株(45分);
5.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发生后能及时查处;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3.8‰(40分);
6.加强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管理水平(4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15.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1家(5分)。
市商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00.4亿元,增长速度在全省的位次不低于第12位;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1.11亿美元,增长速度在全省的位次不低于第10位;督促落实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金额870亿元(400分);
2.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1%(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全市进出口总额达819472万元(70分);
4.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8%,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8%,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8%,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8%(65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做好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完成“扫黄打非”和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场以及广电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等专项治理工作(200分);
2.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市馆库藏文物安全(150分);
3.强化对外宣传报道,电视新闻被省以上台采用200条,广播新闻被省以上台采用200条,自采电视新闻2400条、广播新闻2200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省文化厅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任务,实施政府采购百场戏、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推进我市“央广覆盖工程”和高山无线发射台站等工程建设(30分);
5.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组织开展全市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申报工作(30分);
6.推进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综合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30分);
7.壮大文化产业,着力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做好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监管指导和跟踪服务(30分);
8.充分发挥现有文化场所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美丽三门峡”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全年举办文化活动12次,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展览3个(20分);
9.配合项目建设搞好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工作(20分);
10.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5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7.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工商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确保年底新增个体工商户等新型创业实体3000家以上(200分);
2.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全年开展专项整治不少于3次(200分);
3.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专项行动,查办案件结案率达95%(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继续实施12315“五进”工程,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结案率达95%(40分);
5.加强对各类媒介广告的日常监测,积极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专项整治,全年不少于2次(40分);
6.积极推进文明经营活动,做好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35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质监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2017年度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22家特种设备重点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到2018年底检查覆盖率达100%(300分);
2.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加强数据汇集分析,2018年底前实现三门峡市主城区全覆盖(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监督工业产品15种、150批次(70分);
4.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总体受检率达95%(65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体育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承办好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节期间的“横渡母亲河”活动(300分);
2.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100分);
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组团参加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40分);
5.承办新时代杯CCTV-5“谁是球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赛半决赛(40分);
6.组织举办2018三门峡黄河国际马拉松赛(35分);
7.承办体彩·环中原2018自行车公开赛(三门峡站)(3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旅游发展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接待海内外游客42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360亿元(200分);
2.旅客投诉控制率0.5‰以内,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0分);
3.筹备办好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节,按照分工完成相关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5分);
5.星级饭店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8%,星级饭店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8%(25分);
6.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同胞)11.2万人次(25分);
7.组织开展2018“文明旅游年”、2018河南省“回老家过大年”“三门峡旅游美食”“三门峡旅游伴手礼”征集推广等活动(25分);
8.出台《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暂行办法》(25分);
9.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5亿元(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300分);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确保药品质量监管覆盖面达100%,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覆盖面达95%,酒类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100%进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65分);
4.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确保全年重点品种抽检覆盖率达95%以上(50分);
5.食品药品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95%以上(5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政府国资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按时完成30家市属国有“僵尸企业”的处置任务(200分);
2.协调推进驻我市央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150分);
3.加强市投资集团的经营目标管理考核,2018年底实现总资产320亿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45%以下,实现利润3.5亿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实现运营;完成文旅集团、现代物流集团和医疗健康产业集团考察论证和组建方案制定,报市政府审批(150分);
5.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25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25分)。
市供销社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市直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28000万元(300分);
2.完成化肥供应220000吨(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50分);
4.农副产品购进22000万元(40分);
5.电子商务销售额10000万元(40分);
6.农药供应1200吨(4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扶贫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实现5.3万贫困人口脱贫(300分);
2.完成省下达的脱贫攻坚任务,全市脱贫攻坚继续保持全省先进位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易地搬迁任务(100分);
4.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65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国土资源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39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6.98万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0分);
2.辖区内甲类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到98%(200分);
3.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市以上重点项目的国土资源报批事项办结率不低于90%(65分);
5.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到90%,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10%(60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安全监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达到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300分);
2.年度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063,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低于0.56,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低于0.45(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组织分解省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定期进行考核和通报(30分);
4.持续推进安全河南创建,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重大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制度,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防控工作(30分);
5.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30分);
6.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和监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5分);
7.组织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20分);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0分);
9.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及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2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承担社会服务保障职能的政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督办查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交办事项,办结率达100%(150分);
2.分办督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150分);
3.向省政府上报《三门峡快报》650期,被省政府《政府快报》信息采用率达20%(100分);
4.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及时准确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按时处理下级部门请示件、报告件,及时率达100%(40分);
6.编辑出版《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40分);
7.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初办工作,转办及时率达100%(30分);
8.做好机要文书档案工作,安全率达100%(30分);
9.认真做好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防范工作(30分);
10.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正常运行(30分)。
市政府法制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300分);
2.做好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确保审查后合法率100%、报备率10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办理好市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35分);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35分);
5.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事项(35分);
6.认真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质量(35分);
7.办理好市政府应诉案件(35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政府金融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5%(3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新增贷款目标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督促推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灵宝联社顺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湖滨农商银行、陕州农商银行合并组建三门峡农商银行工作(40分);
4.推进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40分);
5.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为助力金融扶贫夯实基础(40分);
6.对重点项目银企对接签约资金进行跟踪落实(35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驻郑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金额不低于2亿元(300分);
2.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完成工作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动态,搜集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反馈(80分);
4.建立有效的交流机制,积极联络各界人士为三门峡经济建设服务(80分);
5.配合市投资集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1家(40分)。
市驻京联络处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金额不低于5亿元(300分);
2.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完成工作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动态,搜集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反馈(100分);
4.建立有效的交流机制,积极联络各界人士为三门峡经济建设服务(100分)。
市民族宗教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及时查处宗教方面违法、非法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300分);
2.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完成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年检工作,年检率10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强对宗教界管理人员及宗教教职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培训人次不低于500人次(40分);
4.依法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验收达标率不低于60%(40分);
5.争取上级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不低于60万元(35分);
6.围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成果利用率50%(3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公安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打击邪教犯罪和反恐怖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可防性案件发生,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不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200分);
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雷霆行动”,确保破案率、挽损率、嫌疑人起诉数、判决数比2017年有所提升,命案侦破综合成绩争取全省先进行列(150分);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推进消防、涉危涉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火灾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进平安三门峡建设(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55分);
5.依托“一村一警”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技防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0分);
6.完成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安保任务(4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2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司法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合格率达99%(300分);
2.强戒人员入所教育率达98%(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60分);
4.公证办证合格率达99%(60分);
5.律师办案合格率达99%(45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卫生计生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在520/十万以内,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90%以上(200分);
2.门诊与出院诊断符合率达85%(150分);
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十万以内(30分);
5.母婴设施配置率达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0%;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100%(30分);
6.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全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五定两包”责任制覆盖落实率达98%以上。(30分);
7.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开工率达100%(30分);
8.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个、县域医共体2个(20分);
9.做好突发性疫情防治工作(15分);
10.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5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5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1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1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18.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审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6个(200分);
2.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6个(150分);
3.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14个(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扶贫、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2个(30分);
5.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1个(20分);
6.“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审计调查6个(20分);
7.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20分);
8.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5个(20分);
9.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5个(20分);
10.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0个(2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统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及时准确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200分);
2.为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提供统计数据,及时率达100%(200分);
3.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撰写统计资料90篇(30分);
5.统计信息领导决策采用率达80%(30分);
6.统计信息社会新闻采用率达80%(30分);
7.出版《三门峡统计年鉴2018》,及时率100%(30分);
8.三月底前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率100%(3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及时办理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等事项,办件按期办结率达99.8%以上(300分);
2.积极推广应用三门峡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努力构建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新机制,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积极组织各窗口、分中心,继续开展“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50分);
4.积极开展行政服务效能监察工作,推动各窗口、分中心提升行政效能,高效便捷服务(50分);
5.继续组织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40分);
6.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办理及时率达100%(4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人防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审批人防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主体竣工2万平方米(300分);
2.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落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率100%,无重大责任事故(40分);
4.调整完善指挥部编成,组织一次人防指挥部点验(40分);
5.采取依托的方式完成1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40分);
6.组织开展“9.18”警报试鸣活动,城市音响覆盖率达到98%以上(35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事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在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7.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6.9%、人均水耗同比下降9.7%(300分);
2.做好三门峡国际文博城周边综合开发利用(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三门峡国际文博城经营收入690万元(40分);
4.市直房产处完成房产管理收入260万元(40分);
5.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40分);
6.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活动(40分);
7.做好特博会的策划组织、场馆服务管理工作,全年引进举办各类展会28场次(2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接待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完成工作任务(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0分);
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0分)。
市黄河河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77万元(300分);
2.完成黄河防汛工作,平安度汛,无事故发生(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80分);
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80分);
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40分)。
市地震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2019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绘制地震分析图件8幅(90分);
3.举办地震知识宣传4次(80分);
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残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召开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完成市本级残联换届工作任务(200分);
2.举办各类职业技术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残疾人1362名,安排残疾人就业908名(150分);
3.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救助贫困残疾儿童220名(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32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40分);
5.为5330名残疾人提供精准适配辅助器服务,完成108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0分);
6.为7543名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40分);
7.为本年度新录取贫困残疾大学生提供资助(30分);
8.选拔残疾人优秀体育人才,组团参加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25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大数据管理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全市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150分);
2.完成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工程(150分);
3.推动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100分);
4.统筹推进全市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40分);
6.制定大数据标准体系、考核体系和大数据采集、交换、共享、开放、统计、应用等标准规范(40分);
7.制定新型智慧城市有关应用的运行管理规范和部件标准并组织实施(40分);
8.完善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安全防护工作(40分);
9.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业态发展(40分)。
市医药总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全市医药流通药品销售额9.5亿元,对居民和社会集团零售额3.18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50分);
3.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2家(50分)。
市商业物资总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国有企业改制目标任务(300分);
2.所属零售业企业商品销售额增速5%(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50分);
4.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任务4家(50分)。
市黄金总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做好黄金硅谷城的管理和运营(300分);
2.完成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节期间的“黄金珠宝新产品发布及推介”活动(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200分)。
垂管部门及驻峡企业
市地税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市县两级收入48.8亿元,预期增长12.1%(300分);
2.完成市级税收5.32亿(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35分);
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35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35分);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35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35分);
8.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25分)。
市国税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组织全市地方收入37.2亿元,预期增长15%(300分);
2.完成市级税收7.05亿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为企业减免、退税工作(80分);
4.按月提供各县(市、区)地方税收(80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烟草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烟叶种植面积15.7万亩(300分);
2.烟叶收购量2127.5万公斤(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卷烟销售量7.2万箱(60分);
4.系统实现利税7.1亿元(60分);
5.查处假冒案件,结案率达90%(35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气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短期降水天气定性预报评分77分以上(300分);
2.地面测报综合质量达到98%,农业气象观测错情率控制在0.04‰以下(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50分);
4.中期天气预报过程评分80分以上(50分);
5.及时收集、传递墒情、雨情等气象信息,为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高效的气象服务(45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中石化三门峡石油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系统企业实现税金1500万元(300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系统企业成品油纯销售量32万吨(60分);
4.系统企业实现利润1280万元(60分);
5.系统企业纯销售额完成15亿元(6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三门峡供电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供电量完成87亿千瓦时(200分);
2.实现3个安全运行一百天,争取实现全年无事故(200分);
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建成投运220千伏卢氏输变电工程、卢氏石牛岭风电并网工程;建成投运110千伏陕州栗子坪风电并网工程、渑池五凤山、凤凰山风电并网工程;建成投运35千伏卢氏木桐输变电工程、陕州张汴输变电工程(60分);
5.做好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市商务中心区的供电服务工作(50分);
6.开展“你用电、我用心”优质服务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电力可靠供应(5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中国邮政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邮政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35%(300分);
2.市邮政分公司邮政业务总收入26705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0分);
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0分)。
中国电信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通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3370万元(150分);
2.上缴地方税金65万元(150分);
3.业务收入16064万元(100分);
4.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60%(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新增固定电话及宽带24000户(90分);
6.移动用户新增100000户(9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500万元(200分);
2.通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18万元(200分);
3.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55%(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2018年贫困自然村宽带建设977.4万元。(60分);
5.完成4G六期传输工程投资683.95万元(60分);
6.确保2018年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正式投入运营,20家企业上云服务(6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中国联通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324万元(200分);
2.完成通信建设与网络改造升级投资4000万元(200分);
3.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55%(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发展移网用户10万户(50分);
5.发展宽带用户3万户(50分);
6.确保通信畅通无重大事故(4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环境问题涉及线路迁改任务(4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河南有线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构建安全播出体系,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传输,全年无重大播出事故发生(300分);
2.完成市区有线电视双向网络改造、数字用户新增较上年增长5%(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实现经营总收入较上年增长7%(100分);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0分)。
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新增贷款任务,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5%(300分);
2.深化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推动特惠金融向普惠金融转变(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100分);
4.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50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三门峡银监分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领域的支持力度,督导金融机构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新增贷款任务,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5%(200分);
2.督促推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灵宝联社顺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湖滨农商银行、陕州农商银行合并组建三门峡农商银行工作(200分);
3.助力金融扶贫,开展银行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风险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50分);
5.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全年无重大案件发生(50分);
6.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处理信访投诉事项(5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农信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2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02.72亿元(300分);
2.推进灵宝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湖滨农商银行、陕州农商银行合并组建三门峡农商银行(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资本充足率达到10%以上(50分);
4.实现利润9500万元(5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50分);
6.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50分)。
人保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财产保险业务收入30500万元(200分);
2.缴纳各种税金总额1200万元(200分);
3.代收车船税600万元(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开发新险种1个(70分);
5.承保社会财产总额600亿元(60分);
6.承保机动车辆70000台(5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人寿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人寿保险业务总收入90500万元(300分);
2.缴纳各种税金总额265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开办新险种2个(30分);
4.安排社会再就业营销队伍规模750人(30分);
5.健康险业务收入800万元(30分);
6.意外险业务收入1600万元(30分);
7.寿险新单业务收入14500万元(30分);
8.99版以后业务续期率达到85%(20分);
9.兼业代理业务收入9000万元(2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95.18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8%以内(剔除非标金因素)(100分);
3.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小微企业贷款计划(50分);
4.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50分)。
中国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95.78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3个(70分);
3.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70分);
4.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邮储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9.9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100分);
3.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100分)。
农业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88.4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100分);
3.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完成扶贫贷款任务(30分);
4.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50分);
5.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20分)。
农发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0.57亿元(300分);
2.确保中央储备、省储备、市县储备等政策性资金及时足额供应(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省行下达的利润计划(70分);
4.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60分);
5.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建设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46.86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10个(70分);
3.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70分);
4.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新增贷款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11.96亿元(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100分);
3.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