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
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一、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1.47万名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搬迁。(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城乡规划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持续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65422套。(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实施298个村的饮水质量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完成232个深度贫困村电网改造。(主要责任单位:三门峡供电公司;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国土资源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市区供水管网15公里;新铺设20条天然气管道,长约30公里;新建、改建供暖管网7公里、换热站23座,新增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开展公交专用道整治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城市公园建设。改造提升虢国公园;实施诚信公园、好人公园、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工程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
七、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7天。(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畜牧局、商务局、城管局、工商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八、实施青龙涧河清水工程。实施青龙涧河治理二期工程,河堤路道路拓宽工程。(主要责任单位:市林业园林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投资集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畜牧局、财政局,陕州区政府、湖滨区政府)
九、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动黄河三门峡商务中心区医院具备医疗开诊条件,建设国际一流的专科医院;建设三门峡市健康服务中心;实施45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加快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城市社区健身路径工程、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一、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学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9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9所,开工建设东风小学扩建项目和第三实验小学整体搬迁项目,建成清华园学校二期工程,确保召公岛小学、召公岛幼儿园实现招生。(主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二、大力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在学校、医院、商务中心区等处新建停车场9座。(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十三、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市新建、改建卫生公厕308座。(主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林业园林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大城市垃圾处置力度。全市建设垃圾中转站11座。(主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五、加快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湖滨区新建五原路综合农贸市场;商务中心区新建天鹅湖印象蔬菜水果市场。(主要责任单位:湖滨区政府、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