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为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江俊伟姚殿士二位同志记功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为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江俊伟
姚殿士二位同志记功的决定
三政〔20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一年来,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负重拼搏、精准防控、善谋打赢,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2018年,全市消防队伍共接出警2662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2702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累计近2亿元,成功处置4·18”渑池县会盟路32吨汽油罐车侧翻泄露、“5·21”灵宝市豫灵镇万回村路口运输车爆炸燃烧等多起重大突发事件,出色完成了全市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三等功,并为工作成绩突出的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江俊伟同志、支队长姚殿士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勇于争先,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