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一、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卢氏县脱贫摘帽,完成2.55万农村人口脱贫任务,贫困发生率降至0.78%。(主要责任部门:市扶贫办;相关责任部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卢氏县政府、陕州区政府、渑池县政府、灵宝市政府、湖滨区政府)
二、持续扩大就业
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94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29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28万人。(主要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政府国资委、民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退役军人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畅通群众出行
1.打通茅津中路等6条市区断头路。(主要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部门:水电十一工程局、三门峡供电公司、市财政局、投资集团、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湖滨区政府、陕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2019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主要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公安局、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现甘棠路跨青龙涧河桥建成通车。(主要责任部门: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水利局、财政局)
4.在市外国语中学和市中心医院附近区域建设2座行人过街设施。(主要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城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投资集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1.全市完成22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新建、改扩建任务,新增学位1278个。(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相关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
2.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所,新增学位1170个。(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相关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
3.在市区开工建设公办9年一贯制甘棠学校。(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
4.全市招录教师500名,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为2.2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免费体检。(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5.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创新科学办学模式,扩大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校生规模至6000人。(牵头部门: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相关责任部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集团,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主要责任部门:市医保局、民政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完成筛查4万人。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主要责任部门:市妇联、卫生健康委;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完成“120”城乡一体化智慧急救指挥平台主系统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责任部门: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实施青少年近视防控工程,开展在校青少年近视筛查。(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责任部门:市中心医院、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5.建成三门峡市康养中心。(主要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相关责任部门:市中心医院、投资集团)
六、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化
1.开展便民、便企、便游线上服务建设,实现“线上三门峡”应用程序上线运行,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推动智慧旅游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扶贫办、生态环境局、气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三门峡供电公司、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在峡金融机构等,各县〔市、区〕政府)
2.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中介服务。(主要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相关责任部门: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持续推进“七大难”问题解决,重点提升城市公厕管理运营和公厕建设的规模数量、档次水平,改造提升市区农贸市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主要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商务局;相关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七、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继续开展棚户区改造,实施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17个,住房7190套,其中,新开工建设2007套。(主要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投资集团、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义马市政府、湖滨区政府、灵宝市政府)
2.加快实施旧城改造,完成市区8条背街小巷治理和湖滨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启动火车站周边、宋会路两侧、家电市场周边、和平路中段原中原量仪厂周边、公园路两侧、钢材市场周边改造工作。(主要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部门:市城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湖滨区政府、陕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快乡村振兴工程建设
1.建设和改造农村卫生厕所10万套。(主要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60公里以上。(主要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完成94个行政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主要责任部门:三门峡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4.确保灵宝市、湖滨区、陕州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垃圾治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主要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相关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九、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继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2%。(主要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实施文化惠民提质工程
1.组织“中原文化大舞台”演出50场、“中原文化大舞台”电影放映200场。(主要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教育局、事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暖人心活动208场。(主要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3.组织“政府采购百场戏”200场。(主要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4.建设30个城市书屋。(主要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湖滨区政府、陕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