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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08:36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通知


三政〔201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将2019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加快转型创新发展,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确保全市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2019年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7.5%—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

  7.政府债务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

  8.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

  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3%;

  1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

  11.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4%;

  1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

  1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29%;

  14.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15.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

  16.进出口总额完成1204347万元;

  17.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139000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14781万美元;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19.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55万人,贫困发生率降到0.65%以下,退出贫困村181个,卢氏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实现脱贫摘帽;

  20.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

 

  一、共同性目标(300分)

  以三门峡市党政系统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全市2019年度共同责任目标为准。

  二、经济、社会发展和本职工作责任目标(700分)。具体如下:  

 

各县(市、区)目标

 

义 马 市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26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4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5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25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4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0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89%(2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30分);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93.96%(20分);

  15.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1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40分);

  17.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40分);

  1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0.67万亩(10分);

  19.进出口总额完成5064万元(20分);

  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514588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9940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20亿元(20分);

  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2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2400人(2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渑 池 县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36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5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2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25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5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7%(15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30分);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31.89%(15分);

  15.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1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40分);

  1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40分);

  1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8.5823万亩(10分);

  19.进出口总额完成14369万元(20分);

  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727227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3627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40亿元(20分);

  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2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10分);

  2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623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以下,退出贫困村21个(6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湖 滨 区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2%,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45个(4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7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4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3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0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4%(2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20分);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88.59%(15分);

  15.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1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30分);

  1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30分);

  1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0.6万亩(10分);

  19.进出口总额完成18708万元(20分);

  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03915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6931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90亿元(20分);

  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15分);

  22.城镇新增就业5100人(10分);

  2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2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41%(3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陕 州 区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36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5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3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25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5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8%(2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30分);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28.55%(15分);

  15.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1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35分);

  1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35分);

  1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2.3万亩(10分);

  19.进出口总额完成22096万元(20分);

  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809889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8313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40亿元(20分);

  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15分);

  22.城镇新增就业5800人(10分);

  2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760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77%,退出贫困村62个(6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灵 宝 市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5%,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55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6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3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3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0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5%(2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30分);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29.47%(15分);

  15.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1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40分);

  1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40分);

  1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5.25万亩(10分);

  19.进出口总额完成73309万元(20分);

  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902795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0219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40亿元(20分);

  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15分);

  22.城镇新增就业10500人(10分);

  2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28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42%,退出贫困村21个(4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卢 氏 县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2%,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22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3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3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4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2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3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3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4%(2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30分);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22.53%(20分);

  15.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3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40分);

  1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40分);

  1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13.7377万亩(20分);

  19.进出口总额完成101631万元(15分);

  2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284795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90亿元(15分);

  21.城镇新增就业6100人(20分);

  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20分);

  2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866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81%,退出贫困村74个,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实现摘帽退出(10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5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7%,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15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3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6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1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95.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3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3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0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3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50分);

  14.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30分);

  1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4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40分);

  17.进出口总额完成53125万元(20分);

  18.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22815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3361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40亿元(20分);

  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15分);

  20.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15分);

  21.农村贫困人口脱贫69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33%,退出贫困村3个(4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经济开发区

 

  1.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60分);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2%,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3.新增入库“四上”企业20个(30分);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60分);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50分);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0分);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60分);

  8.政府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30分);

  1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增长0.5个百分点(30分);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0分);

  12.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8%(30分);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任务(40分);

  14.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20分);

  1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50分);

  1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率目标(50分);

  17.进出口总额完成14912万元(20分);

  18.实际利用省外资金72976万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390万美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40亿元(30分);

  19.城镇新增就业500人(20分)。

  目标考核减分因素:考核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特大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等事项,以及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政务公开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牵头部门认定,未完成的依据《三门峡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意见(试行)》扣除相应分值。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政府部门责任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生产总值增长7.5%-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100分);

  2.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100分);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100分);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完成省定任务(100分);

  5.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全年完成粮食收购5000万公斤(10分);

  7.全年完成粮食销售5000万公斤(10分);

  8.做好全市219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和推进(2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2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任务(10分);

  11.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3.5%左右(10分);

  12.认真做好粮油市场监管,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和收购资格审核,规范流通秩序(10分);

  13.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10分);

  14.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确保储粮安全,不发生责任事故(10分);

  15.积极做好军供、救灾和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不出现脱销断档(10分);

  16.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率达100%(10分);

  1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5亿元(10分);

  1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2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2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2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教育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300分);

  2.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9所,新增学位3240个(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实现东风小学扩建工程完工(50分);

  4.完成市级以上教师培训6000人次(50分);

  5.完成2个校园信息化提升工程,1个省级实训基地(10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科技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1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200分);

  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200分);

  3.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家,新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速度达到15%以上(60分);

  5.新增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总数达到100家(60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8%,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300分);

  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专项工作任务(100分);

  3.技术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100%(55分);

  5.全市地方黄金产量10吨,全市地方煤矿产量60万吨(55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5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市民政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及时率达100%(15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3.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达到省考核标准,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社会组织登记合格率达100%(60分);

  5.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60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财政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131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占比达到72%(150分);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150分);

  3.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4%(100分);

  4.政府债务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全市基金收入完成20亿元,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8亿元(40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项(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合计增长25%(40分);

  7.完成市级政府采购规模8.5亿元(4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市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300分);

  2.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6500人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9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3.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3.34万人(40分);

  4.全市增发创业担保贷款3.7亿元(30分);

  5.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30分);

  6.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1.2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800人(3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生态环境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100分);

  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100分);

  3.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1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省定目标以上,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目标(100分);

  5.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6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2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2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20分)。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中心城区城市设计规划编制(200分);

  2.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39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6.98万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持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受损区域达到全部治理(30分);

  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30分);

  5.完成三调数据库成果国家级核查问题的整改工作(30分);

  6.完成中心城区城市风貌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雕塑小品专项规划、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职教园区城市设计规划、文博城周边片区城市设计规划编制(2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城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落实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任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2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治理率达到90%;确保年底前灵宝市、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30分);

  5.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规范主次干道门头牌匾设置,完成崤山路门头牌匾提升改造(30分);

  6.加快三门峡市城乡环卫一体市场化实施,提升城市清洁程度(30分);

  7.新建移动公厕5座(30分);

  8.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实现垃圾密闭化转运;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重点目标(3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50分);

  2.完成黄河路(陕州公园—火车站)道路提升改造;完成河堤北路(六峰路至甘棠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青龙涧河南岸(六峰路至国道209)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青龙涧河清水工程河堤北路(铁路桥至朱家沟段)污水改造工程(150分);

  3.确保黄河三门峡商务中心区医院、望湖路及望湖路人行天桥、义乌商贸城二期专业市场投入使用;中关村凤凰城完成总投资的10%;商务中心区封顶楼数达到125栋(100分);

  4.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新建、改造供热管道7公里、换热站20座、新增供热入网面积80万平方米任务(30分);

  6.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5%(30分);

  7.市区路灯主干道亮灯率达99%,支干道亮灯率达95%;市区路灯亮灯率达98%(25分);

  8.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9.5亿元;新增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00万元(25分);

  9.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0亿元(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7.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交通运输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加快黄河公铁两用桥南引桥及南引线、国道310三门峡段改建建设进度;实质性开工建设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栾川至卢氏高速、卢氏至洛南高速、渑池至淅川高速渑池至洛宁段和国道209市区段改线项目(2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0分);

  3.农村公路完成改建350公里,争创一个省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市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3.7%(60分);

  5.建成投用商务中心区公交停车场(60分);

  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水利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申请政府专项债2.4亿元,开工建设城市生态水系连通工程(200分);

  2.解决30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20个)饮水不安全问题(150分);

  3.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目标(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25分);

  5.新增坡改梯面积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25分);

  6.小水电年发电量8000万千瓦时(25分);

  7.认真抓好移民人口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5分);

  8.确保槐扒黄河提水工程安全运行,保证渑池、义马两地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20分);

  9.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农业农村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粮食产量5亿公斤以上(150分);

  2.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150分);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1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果品总产量达到23亿公斤(20分);

  6.肉类产量10.5万吨,禽蛋产量4.3万吨,奶类产量2万吨(20分);

  7.食用菌规模达到2亿袋(20分);

  8.蔬菜播种面积40万亩,中药材种植总面积55万亩(20分);

  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20分);

  10.灵宝市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湖滨区、陕州区达到80%以上;义马市、渑池县达到70%以上;卢氏县达到60%以上(20分);

  11.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林业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31.1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52.6万亩(300分);

  2.完成廊道造林绿化2.79万亩、272公里(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林业育苗0.19万亩,完成义务植树700万株(25分);

  4.增加湿地面积9500亩,保持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9%,在灵宝市川口国有林场开展智慧林业建设试点(25分);

  5.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贷款8亿元(25分);

  6.建设森林乡村33个(25分);

  7.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7‰,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疫情(20分);

  8.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商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0%(150分);

  2.全市进出口总额完成1204347万元(150分);

  3.全市实际吸收外资114781万美元,实际利用省外资金413.9亿元,招商引资签约金额900亿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60分);

  5.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6%,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6%,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6%,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6%(6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接待海内外游客49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427亿元(150分);

  2.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全年游客投诉控制率0.5‰以内(100分);

  3.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做好全市馆库藏文物“安全年”工作(100分);

  4.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同胞)11.7万人次(20分);

  6.星级饭店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6%,星级饭店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6%(20分);

  7.着力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全面启动《三门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9—2030年)》编制工作;做好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企业监管指导和跟踪服务(20分);

  8.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省文化厅舞台艺术送基层、中原文化大舞台演出任务,实施政府采购百场戏工程;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完成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城市书屋建设;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20分);

  9.培育打造“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文化旅游品牌,策划组织“第三届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启动仪式”“2019三门峡白天鹅旅游季”等主题营销活动,全年举办文化旅游活动12次,有较大影响的展览3个(10分);

  10.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组织开展全市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申报工作(10分);

  11.配合项目建设搞好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工作(10分);

  12.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5亿元(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20.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市场监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确保年底新增个体工商户等新型创业实体3000家以上(100分);

  2.完成2019年度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20家特种设备重点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100分);

  3.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加强数据汇集分析,实现三门峡市主城区全覆盖(100分);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100分);

  5.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全年开展商品质量抽检不少于3次(25分);

  7.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专项行动,查办案件结案率达95%(25分);

  8.继续实施12315“五进”工程,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结案率达95%(20分);

  9.加强对各类媒介广告的日常监测,积极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专项整治,全年不少于2次(15分);

  10.积极推进文明经营活动,做好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15分);

  11.监督工业产品20种、300批次(10分);

  12.强制验定计量器具总体受检率达95%(10分);

  13.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确保药品质量监管覆盖面达100%,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覆盖面达95%,酒类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100%进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10分);

  14.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确保全年重点品种抽检覆盖率达95%以上(10分);

  15.食品药品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95%以上(10分);

  16.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1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5分);

  1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分); 

  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5分);

  2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2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5分);

  2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分);

  2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分);

  24.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分)。

 

市体育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开展好全民健身节系列比赛活动(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组队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单项比赛14次,获金牌18枚(30分);

  3.承办2019年河南省第十一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争霸赛(20分);

  4.承办2019年河南省第十一届万村千乡农民篮球争霸赛三门峡赛区决赛活动(20分);

  5.为城市社区、行政村配备体育器材(20分);

  6.组织举办2019年三门峡黄河国际马拉松赛(20分);

  7.承办2019中国三门峡沿黄自行车赛(20分);

  8.承办环中原自行车赛(义马站)(2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政府国资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推进2019年决胜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300分);

  2.推进全市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工作(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全市52家国有“僵尸企业”的处置后续工作;完成剩余“僵尸企业”处置工作(100分);

  4.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40分);

  5.做好三门峡市黄金珠宝产业转型发展协调工作(15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5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5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5分)。

 

市供销社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市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000万元(300分);

  2.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1300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农副产品购进23000万元(50分);

  4.化肥供应220000吨(40分);

  5.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40分);

  6.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3个(4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市扶贫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实现25580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到0.65%以下,退出贫困村181个,卢氏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摘帽退出(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80分);

  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60分);

  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60分)。

 

市金融工作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5%(300分);

  2.保费收入增长3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督促灵宝农商行挂牌开业,推进湖滨农商行、陕州农商行合并组建三门峡农商行(40分);

  4.推进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40分);

  5.持续巩固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为助力金融扶贫夯实基础(40分);

  6.引进域外银行1家(4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承担社会服务保障职能的政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督办查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交办事项,办结率达100%(150分);

  2.分办督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150分);

  3.向省政府上报《三门峡快报》650期,被省政府《政府快报》信息采用率达20%(100分);

  4.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及时准确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按时处理下级部门请示件、报告件,及时率达100%(40分);

  6.编辑出版《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40分);

  7.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初办工作,转办及时率达100%(20分);

  8.认真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质量(20分);

  9.办理好市政府应诉案件(20分);

  10.做好机要文书档案工作,安全率达100%(20分);

  11.认真做好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防范工作(20分);

  12.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正常运行(20分)。

 

市司法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100分);

  2.完成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100分);

  3.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合格率达99%(100分);

  4.强戒人员入所教育率达98%(100分);

  5.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办理好市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30分);

  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30分);

  8.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事项(30分);

  9.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30分);

  10.公证办证合格率达99%(20分);

  11.律师办案合格率达99%(2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应急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决实现“两下降一杜绝”目标,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组织分解省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定期进行考核和通报(35分);

  3.持续推进安全河南创建,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35分);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5分); 

  5.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和监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5分);

  6.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2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驻 郑 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金额不低于2亿元(300分);

  2.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完成工作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动态,搜集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反馈(100分);

  4.建立有效的交流机制,积极联络各界人士为三门峡经济建设服务(100分)。

 

驻京联络处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金额不低于2亿元(300分); 

  2.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完成工作任务(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动态,搜集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反馈(100分);

  4.建立有效的交流机制,积极联络各界人士为三门峡经济建设服务(100分)。

 

市民族宗教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及时查处宗教方面违法、非法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300分);

  2.指导五大宗教领域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率达到10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完成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年检工作,年检率100%(75分);

  4.争取上级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不低于60万元(75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公安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完善防暴处突机制,有效防控治安风险,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200分);

  2.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事关民生的食药环犯罪,确保破案率、挽损率、嫌疑人起诉数、判决数比2018年有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新的提高(150分);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推进涉危涉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涉危涉爆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技防建设,确保全市治安大局平稳(65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常住人口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40.29%(65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卫生健康委

 

  (一)重点目标(500分)

  1.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在520/十万以内;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90%以上(200分);

  2.门诊和出院诊断符合率达85%(150分);

  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十万以内(30分);

  5.母婴设施配置率达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0%;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五定两包”责任制覆盖落实率达98%以上(20分);

  6.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开工率达100%(20分);

  7.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0人次(20分);

  8.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分);

  9.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7.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退役军人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安置率达到100%(200分);

  2.加快推进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对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全覆盖”(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50分);

  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50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50分);

  6.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0分)。

 

市审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5个(200分);

  2.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7个(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扶贫和“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国有投融资公司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推进情况审计调查4个(40分);

  4.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18个(40分);

  5.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35个(40分);

  6.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7个(4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统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及时准确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200分);

  2.为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提供统计数据,及时率达100%(200分);

  3.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撰写统计资料90篇(30分);

  5.统计信息领导决策采用率达80%(30分);

  6.统计信息社会新闻采用率达80%(30分);

  7.出版《三门峡统计年鉴2019》,及时率100%(30分);

  8.三月底前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率100%(20分);

  9.认真做好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准备工作(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4.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督促各窗口积极运用河南政务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按期办结率达99.8%以上(300分);

  2.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开展便民、便企、便游线上服务建设,实现“线上三门峡”APP上线运行(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对接工作(50分);

  4.完成实体政务大厅事项进驻及“一窗分类受理”工作(40分);

  5.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办理及时率达100%(40分);

  6.积极组织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4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市人防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审批人防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主体竣工2万平方米(300分);

  2.开工建设人防自建工程项目(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落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率100%,无重大责任事故(40分);

  4.组织开展“9·18”警报试鸣活动,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8%以上(40分);

  5.完成人防战备“三室两库”建设任务(40分);

  6.组织全市人防系统开展一期“准军事化”训练(4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信访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信访工作目标(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不低于90%(100分);

  3.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不低于90%(40分);

  4.信访事项按期复查复核率不低于90%(40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20分)。

 

市事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在2015年能源资源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9.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8.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1.5%(200分);

  2.完成三门峡国际文博城经营收入750万元(150分);

  3.市直房产处完成房产管理收入400万元(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60分);

  5.完成事业单位车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活动(60分);

  6.全年引进举办各类会展活动30场次(60分);

  7.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市接待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完成工作任务(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200分)。

 

市黄河河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落实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17万元(300分);

  2.完成黄河防汛工作,确保平安度汛,无事故发生(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200分)。

 

市医保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300分);

  2.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不少于100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督查覆盖率达100%(60分);

  4.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40分);

  5.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市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少于9家(40分);

  6.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对复审住院费用的抽查比例达5%(4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10分)。

 

垂管部门及驻峡企业

 

市税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全市组织税收收入94.5亿元(300分);

  2.完成市级税收15亿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做好为企业减免、退税工作(50分);

  4.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金额2亿元(30分);

  5.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3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3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30分);

  8.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30分)。

 

市烟草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烟叶种植面积15.6万亩(300分);

  2.烟叶收购量1905万公斤(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卷烟销售量7.3万箱(60分);

  4.系统实现利税7.5亿元(60分);

  5.查处假冒案件,结案率达90%(5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市气象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短期降水天气定性预报评分77分以上(300分);

  2.地面测报综合质量达到99.5%,农业气象观测错情率控制在0.02‰以下(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60分);

  4.中期天气预报过程评分80分以上(60分);

  5.及时收集、传递墒情、雨情等气象信息,为政府组织防灾减灾提供高效的气象服务(4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10分)。

 

中石化三门峡石油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系统企业实现税金1500万元(300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系统企业成品油纯销售量32万吨(60分);

  4.系统企业实现利润810万元(60分);

  5.系统企业纯销售额完成15亿元(60分);

  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三门峡供电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供电量完成76亿千瓦时(200分);

  2.实现3个安全运行一百天,争取实现全年无事故(200分);

  3.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善三门峡电网网架。建成投运灵宝东220千伏开关站新建工程,陕县土桥220千伏开关站新建工程,蒙华铁路三门峡罗湾牵引站、寨雨牵引站及洛宁西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85分);

  5.服务新能源发展,建成投运三门峡陕州天骏岭南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85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中国邮政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邮政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市邮政分公司邮政业务总收入28780万元(150分);

  3.完成行政服务工作目标(50分)。

 

电信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通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700万元(150分);

  2.上缴地方税金27万元(150分);

  3.业务收入16144万元(100分);

  4.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100%(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新增固定电话及宽带24000户(70分);

  6.移动用户新增100000户(65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65分)。 

 

移动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260万元(200分);

  2.通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12万元(200分);

  3.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120%(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宽带覆盖工程205万元(60分);

  5.完成三门峡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楼工程投资1900万元(60分);

  6.完成4G七期工程65个室分、11个微站建设任务(6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20分)。

 

联通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400万元(200分);

  2.完成信息网络设施建设投入8000万元(200分);

  3.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100%(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积极布局5G网络建设及IPv6升级改造(60分);

  5.加快推进“企业上云”,助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60分);

  6.确保通信畅通无事故(6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20分)。

 

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全年存贷款增速不低于15%(300分);

  2.发挥金融扶贫牵头作用,巩固深化“卢氏模式”(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改进企业开户服务,取消企业开户许可(40分);

  4.实施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40分);

  5.大力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40分);

  6.深化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4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1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三门峡银保监分局

 

  (一)重点目标(500分)

  1.督促金融机构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新增贷款任务,全年存贷款增速不低于15%(200分);

  2.防范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200分);

  3.深化改革,确保灵宝农商行顺利开业(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机构改革(50分);

  5.深入开展整治银行保险市场乱象工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40分);

  6.引导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完成银保监会系统责任目标(40分);

  7.加大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工作力度(40分);

  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10.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0分)。

 

市农信办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300分);

  2.灵宝农商银行6月月底前挂牌开业,市级农商银行12月月底获准筹建(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资本充足率达到9%以上(50分);

  4.实现利润5200万元(5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内(50分);

  6.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50分)。

 

人保财险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财产保险业务收入36000万元(200分);

  2.缴纳各种税金总额1500万元(200分);

  3.代收车船税660万元(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开发新险种1个(60分);

  5.承保社会财产总额800亿元(60分);

  6.承保机动车辆90000台(60分);

  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0分)。

 

人寿保险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500分)

  1.人寿保险业务总收入90500万元(300分);

  2.缴纳各种税金总额275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开办新险种2个(30分);

  4.安排社会再就业营销队伍规模780人(30分);

  5.健康险业务收入840万元(30分);

  6.意外险业务收入1680万元(30分);

  7.寿险新单业务收入14500元(30分);

  8.99版以后业务续期率达到85%(30分);

  9.兼业代理业务收入1000万元(20分)。

 

工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和上级行下达的指标2.7%以内(70分);

  3.加大普惠金融及民营企业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小微企业贷款计划(70分);

  4.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中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3个(70分);

  3.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70分);

  4.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邮储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100分);

  3.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100分)。

 

农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50分);

  3.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完成扶贫贷款任务(50分);

  4.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50分);

  5.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50分)。 

 

农发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贷款余额增长15%(300分);

  2.确保中央储备、省储备、市县储备等政策性资金及时足额供应(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省行下达的利润计划(60分);

  4.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60分);

  5.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20分)。

 

建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10个(70分);

  3.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监管部门下达的指标以内(70分);

  4.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60分)。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

 

  (一)重点目标(500分)

  1.存贷款余额增长15%(5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2.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47%以内(100分);

  3.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营运(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