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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查暗访!我市曝光3起工贸、消防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2025-09-02 11:34    文章来源:三门峡政府网

  2025年8月28日至31日,省安委会第十二明查暗访组对三门峡市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明查暗访,现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曝光。

  一、卢氏县东敖工贸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主要问题:丙烷充装间与机泵间空间相通,同属甲类厂房,涉易燃易爆化学品,按规范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但该公司机泵间电气配电柜为非防爆型,违反《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二条中“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标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义马金裕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弧炉前工作平台有多处积水,容易导致现场的人员严重烫伤、烧伤、甚至死亡。

  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和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汇森科技园(三门峡启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存在的主要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7.8.2 条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河南省安委会第十二明查暗访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