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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1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0

D3HA202312180054

   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豫灵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占用耕地违规建房,搞房地产开发,希望归还土地。

三门峡市灵宝市

生态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不属实。12月20日,经灵宝市纪委监委和豫灵镇排查,豫灵镇政府共119名工作人员(包括临时人员26人),在豫灵镇辖区内有自建房的共17人,其中2人在豫灵村有自建房,以上17人均未在豫灵村占用耕地建房或开发商品房行为。12月21日,经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近五年以来,灵宝市豫灵国土资源所未办理过豫灵镇豫灵村区域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和房地产开发案件,也无上级交办的涉及豫灵村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土地卫片图斑;在日常巡查工作中,也未发现豫灵镇豫灵村区域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

不属实

    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保护耕地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加强土地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近五年以来,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办理过在豫灵村区域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和房地产开发的案件,在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豫灵村区域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

已办结

88

X3HA202312180042

    对受理编号X3HA202312040012的举报件核查结果不满意。“调查显示灵宝市鸿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砂石生产线于2022年八月建成后断续生产,经灵宝市朱阳镇供电所调查反馈生产40天。2023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已经发现该公司新建一条砂石生产线。2023年5月18日和7月21日现场检查该砂石生产线均未生产,2023年9月21日对该公司砂石生产线‘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调查核实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样:1.灵宝市鸿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砂石生产线于2022年八月建成后断断续续生产,这个砂场占地将近20亩,说明2022年8月份以前就开始建设了,8月份建成生产。2.2022年8月建成生产到2023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已经发现该公司新建一条砂石生产线,并且2023年5月18日和7月21日也去现场了前后一共3次,直到9月21日才立案查处。3.灵宝市朱阳镇供电所提供的证明显示2022年8月到2023年7月生产是40天是怎么证明的,给企业干过活的工人,卡车司机,附近老百姓,还有监控等都能证明2022年8月到2023年7月,生产绝对不是40天.4.调查上说该公司签订有压滤污泥外售协议,实际上是把压滤污泥随便倒在距离厂区不远附近村里田间地头,大部分排到河道里面。

三门峡市灵宝市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灵宝市鸿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砂石生产线于2022年8月建成后断断续续生产,这个砂场占地将近20亩,说明2022年8月份以前就开始建设了,8月份建成生产”问题属实。2023年9月2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的调查材料中明确指出该公司新建一条砂石生产线于2021年12月16日开工建设,2022年8月5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该公司砂石生产线建设于水泥稳定土项目原料车间,共用一个厂区,经核查,厂区占地面积21.133亩。2.“2022年8月建成生产到2023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已经发现该公司新建一条砂石生产线,并且2023年5月18日和7月21日也去现场了前后一共3次,直到9月21日才立案查处”问题属实。灵宝分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3月14日对该企业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新建一条砂石生产线,现场未生产,无原料,已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因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需要对投资额进行认定,2023年4月1日委托河南欣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建砂石生产线建设内容进行资产评估,2023年9月10日完成资产评估报告(豫欣恩评报字〔2023〕第028号),2023年9月21日灵宝分局根据投资额对该公司砂石生产线“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3.“灵宝市朱阳镇供电所提供的证明显示2022年8月到2023年7月生产是40天是怎么证明的,给企业干过活的工人,卡车司机,附近老百姓,还有监控等都能证明2022年8月到2023年7月,生产绝对不是40天”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灵宝市供电公司朱阳供电所提供的六张工作单,其变压器未报停时间累计33天。2023年12月21日,灵宝分局联合朱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周边10余户村民以及该公司职工走访,均证明该公司自2022年以来基本未生产,同时调阅了该公司监控,监控仅显示近半个月(12月4日-19日)监控记录,也未发现生产行为。4.“调查上说该公司签订有压滤污泥外售协议,实际上是把压滤污泥随便倒在距离厂区不远附近村里田间地头,大部分排到河道里面”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与河南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签订压滤污泥外售协议。经查询销售用料确认单,该公司自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累计向河南腾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销售压滤污泥75车1125m³。灵宝分局联合朱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周边10余户村民以及该公司职工走访,均表示未看到该公司未随意倾倒过压滤污泥,未向河道排放过生产废水。同时,核查人员与该公司厂区东边紧邻的耕地户主彭某某现场确认,表示未向其耕地倒过压滤污泥。

部分属实

    责令灵宝市弘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使用砂石生产线,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限期不能取得环评手续,责令恢复原状。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针对该公司砂石生产线“未批先建”行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已于2023年11月14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该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委托河南欣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砂石生产线建设内容进行资产评估,2023年9月1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豫欣恩评报字〔2023〕第028号)后,灵宝分局对该公司砂石生产线“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灵宝分局督促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限期不能取得环评手续,责令恢复原状。

阶段性办结

101

D3HA202312180012

    三门峡市渑池县南村乡西山底村二组,因修建沿黄公路,毁坏举报人家35棵花椒树和5分耕地。

三门峡市渑池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沿黄公路修建项目由渑池县交通运输局确定路线,修建时渑池县南村乡段共涉及6个村,其中占用举报人所在的渑池县南村乡西山底村土地共181.99亩,包含举报人的35棵花椒树和5分耕地。后根据渑池县人民政府决策,放弃原设计路线,在原省道242基础上进行优化。原沿黄公路在修路基时已对举报人的耕地和地面附属物造成毁坏,但因渑池县财政资金不足,未对举报人占地款项补偿到位。

属实

   资金到位后,依法依规发放补偿款。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于2023年12月21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渑池县南村人民政府积极与渑池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补偿款早日发放,资金到位后,按程序向西山底村村民发放补偿款。同时,做好公示和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